我国是龙狮运动的发源地。舞龙、舞狮自问世以来,一向深受各族人民的喜欢,历代相传,长盛不衰,并由此形成了绚烂的龙狮文明。长期以来,大多青年朋友都以为龙舞、狮舞仅仅春节、庙会、庆典时的喜庆表演,殊不知它历经了几千年的传承流变,积淀了深厚的前史文明,是祖先留给咱们的极其名贵的文明遗产。
龙乃我国四灵之首,(龙、凤、麒麟、龟乃我国四灵)我国人对之敬而且畏。龙被视为中华民族的标志,龙是能行云布雨、消灾除疫、祥瑞降福的神物。龙是吉利的标志,是呼风唤雨的主宰,它的力量,就连最凶猛的野兽也不能匹敌。龙既是水中的主宰,在我国滨海一带,渔民皆立庙祭祀,以求风调雨顺。
显贵之物“龙”
龙在前史文籍的记载中呈现的时间极早,而且“舞龙”包含“风调雨顺安居乐业”,原有“祈年”的意思。传说,早在黄帝时期,在一种《清角》的大型歌舞中,就呈现过由人扮演的龙头鸟身的形象,其后又有六条蛟龙互相穿插的舞蹈局面。
三皇五帝后,“夏”朝开国第一位君主——禹,与龙的传说也许多。据传说禹本身就是龙,而他治水得成功亦是得龙的协助。禹的儿子启,也是耳朵挂着两条青龙,驾两条龙的。皇帝被以为是龙的化身,穿的衣服称“龙袍”,睡的床称“龙床”,皇后怀胎的胎亦叫“龙胎”,因此龙就成为我国一种神圣而显贵的灵物了。
“舞龙”
灯节虽始于汉初,盛于唐宋,但“舞龙”的习俗,应是承继殷周“祭天”舞龙的遗风。《 礼王制》称:“宗庙之祭,春曰钥,夏曰禘,秋曰尝,冬曰烤”。有人相信新年的“开灯”,就是代表“春祭”。所以,“舞龙”开始应是一种祭祀,而非娱乐,成为助庆娱乐应是汉唐以后的事。
早在汉代(公元前205—公元219),就有杂记记载了这样的壮观局面:为了祈雨,人们身穿各色彩衣,舞起各色大龙。渐渐地,舞“龙”成为了人们表达良好祝愿、祈求人寿年丰必有的方式,尤其是在喜庆的节日里,人们更是手舞长“龙”,发泄着欢快的情绪。
据汉代董仲舒的《春秋繁露》记载,其时在四季的祈雨祭祀中,春舞青龙,夏舞赤龙和黄龙,秋舞白龙,冬舞黑龙;每条龙都稀有丈长,每次五~九条龙同舞。
《汉仪》记述的百戏局面更大,舞龙也更壮观,龙长30米,由一队人协力合舞。在舍利兽、比目鱼的表演之后,舞龙以恢宏的气势,把演出面向高潮。
舞龙(dragon dance)的“龙”,通常都安顿在当地的龙王庙中,舞龙之日,以旌旗、锣鼓、号角为前导,将龙身从庙中请出来,接上龙头龙尾,举行点睛典礼。龙身用竹扎成圆龙状,节节相连,外面覆罩画有龙鳞的巨幅红布,每隔5、6尺有一人掌竿,首尾相距约莫有十数来丈长。龙前由一人持竿领前,竿顶竖一巨球,作为引导。舞时,巨球前后左右四周摇摆,龙首作抢球状,引起龙身游走飞动。
通过几千年的撒播和开展,全国的舞龙有上百种,体现的方式更是多种多样。民间传说:“七八岁玩草龙,十五六岁耍小龙,青年壮年舞大龙”。耍龙的时候,少则一两个人,多则上百人舞一条大龙。最为遍及的叫“火龙”,舞火龙的时候,常常伴稀有十盏云灯相随,并常常在夜里舞,所以“火龙”又有一个称号叫“龙灯”。听说,在新年里看到舞龙舞狮,一年都会万事如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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